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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浦:坚持问题导向 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

2018-05-18

  自开展“大调研”以来,黄浦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、全体干部参与,深入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街道居委,广泛听取工作服务对象、基层居民群众的意见建议,着力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,注重抓好调研成果转化运用。

 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即知即改。对调研收集的问题建议,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答复,不能当场解决的,由开展调研的相关室牵头落实,并建立信息反馈预警机制,及时做好跟踪督促。定期对个性、共性问题建议进行分析、摘要、汇总,形成问题清单,纳入年度工作任务。每月结合机关各室工作例会,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,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、长效机制不落实不销账。

  二是聚焦改革任务加强探索实践。区纪委监委通过走访调研司法机关,反复研究工作对接措施,先后与区法院、区公安分局畅通沟通协作渠道,与区检察院建立《纪法衔接沟通协商机制的暂行办法》,对职务犯罪的案件调查、提前介入、移送起诉等相关细节和流程达成共识,促进纪法贯通、法法衔接。在调研中开展专项调研排摸,厘清监察对象范围。坚持探索实践与制度规范相结合,拟修订或新建相关工作流程、制度机制33项,目前已完成16项。

  三是结合巡视整改强化执纪监督。扎实推进市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处置,深化区委巡察工作。完善区委巡察组织领导和工作运行机制,增设巡察组,配强专职巡察工作人员,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学校、医院等单位纳入巡察监督范围。建立区委巡察与区属大口党委巡查的联动机制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、向纵深发展。针对“三资”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,加强与区财政局、区国资委等部门沟通,推动规范管理、建章立制。针对基层监督执纪力度不够和业务不精等问题,建立基层执纪监督考核机制、区纪委机关执纪监督室指导督办机制,积极探索派驻监督。

  四是突出双向互动提升宣传教育成效。将“大调研”同步作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契机和平台,在走访基层的同时,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监察体制改革后全面从严治党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等方面存在的疑难困惑,主动做好党纪法规宣讲和阐释,及时传达上级精神,加强工作指导,回应群众关切。

  截至4月底,黄浦区纪委监委已开展大调研88次,覆盖调研对象117家,收集问题或建议129条,已解决84个。